高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 在规范提升中推动人才培养
2025-02-19 09:23:19来源: 光明日报

  近日,湖南省教育厅印发文件,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三校将为本科生提供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该政策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实际上,区域内高校之间的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并非新鲜事,近10多年来各地高校不断探索,促进了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以北京为例,近年来,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等组成的沙河高校园区高校联盟,也开放了资源共享课程,供本科生互相选择。

  高校跨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是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方面,是探索人才培养新模式的重要举措。高校进一步打开围墙,提供更开放、多样化的学术视野,为本科生提供更多选择,也让学术在交流互鉴和碰撞中更加丰富深化。对于实现高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拓宽人才培养途径,探索人才培养新路径,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推动不同特色院校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从短期看,有利于实现学龄人口波动的平稳过渡。我国高等教育学龄人口在2032年之前还将持续增加,呈现“先升后降”的变化趋势,高等教育的学位供给面临短期相对不足和长期可能过剩的共同挑战。这就要求我们不能简单依靠学校增加教育教学资源的单一方式应对这一挑战,而是要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实现高等教育资源区域共享。从中期看,高校按照研究型、应用型、技能型等基本办学定位分类发展,并且各个高校有着自己的优势学科专业与相关课程,如何既促进高校分类发展,避免走“千校一面”的同质化道路,又能最大限度满足人才培养对于优质教育资源的现实需求,就需要探索区域内高校教育资源共享的新模式。从长期看,建立区域内高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的有效制度安排,是探索人才培养新模式的有益尝试,是以学生发展为本位的客观需要,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有效途径,也是国际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改革的重要举措。

  目前我国高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仍然处于探索阶段。区域内高校开设互选学分互认的课程以选修课和通识课程为主,可以互选的课程缺乏系统性。2021年北大向清华本科生开放56门通识课,含396个名额;清华向北大学子开放27门优质课程,含299个名额。2022年秋季学期,北京外国语大学与北大、清华达成共识,互相限额开放部分本科通识选修课程。2023年,北京外国语大学与中国人民大学合作,开放部分优质通识课程互选。湖南三所高校的互选课程也是12门通识教育选修课程、24门线下专业选修课程和学科拓展课程以及4个互选微专业。对学校而言,是否有意愿开放优势学科专业的优质课程?在学生普遍期待选到“好学校”“A类学科”“热门专业”课程的态势下,现有的优质教育教学资源能否满足现实需求,如何在保障现有教学秩序前提下有序开放优质课程,是学校、学院面临的现实挑战。从学生角度看,跨校选课的初衷是为了享有更为优质的课程和教师,接触到不同学校的同学,开阔视野,促进交流,但同时也须考虑到,如何避免学生利用课程互选和学分互认机制逃避本校课程的严格要求?从课程本身看,不同高校之间的课程质量及要求存在差异,评价与评分标准不同,有可能导致学分互认不公平。从现有教学管理制度看,尚未形成完善的学分互认机制,学分互认的范围有限、学分类型单调、教学管理制度与学分互认制度存在冲突。因此,需要建立科学有效的学分互认配套制度,推进课程互选,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第一,建立学分认证制度,确保高校课程质量对等,为学分互认提供信任基础。区域内高校类型多样,特色不同,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制度并不是鼓励所有高校之间都要实行互通互选互认,而主要是同一类型层次的高校之间签署协议,建立学分互认制度,推进跨校选课。

  第二,课程评估与认定。不同高校的人才培养目标与相应课程设置有不同的要求与标准,允许跨校选学的课程应在教学目标、内容设计、学时要求等方面与本校课程等效,与学位级别相匹配。需由院系教授或学术委员会审核认定这些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内容、使用教材和考核方式等。

  第三,设置学分互认的额度限制。跨校选课不是越多越好,而是要考虑到对方学校和学科优势,有的课程本校本院暂时开设不足,可鼓励跨校选课,如果本院本校课程资源充足,教学质量较高,就没必要非要跨校选学。如美国高校就设置了学分转换的上限规则。以哈佛大学和麻省理工学院交叉选课为例,最多可以选择8个学分课程。哈佛大学政策是,所选学分会计入总体学分要求,但是不计入GPA的计算,麻省理工学院会按比例转换。

  第四,开展优质课程资源数字化建设共享改革,为跨校选课提供新路径。课程学习与学分不仅包括课堂学习,还有讲座、讨论、项目、实践工作、自学和考试等系列环节。学分获得和成绩认定需要以学生的学习投入和考试成绩为基础。在不同的校园和物理空间,需要做好高校教学数据的融合与共享,以及基于大数据的开发利用,提升教学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推动服务应用和融合应用,提升师生校园生活的便利性和便捷性,探索信息技术支撑下的高校跨校选课学分互认新模式。

  第五,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对跨校选课学分互认提供指导和支持。教育行政部门需运用相关政策、经费投入、奖励机制等促进该项改革。对于跨校开设的优质课程,在教材建设、评优评价、物质保障方面进行政策倾斜,加大经费投入,可以考虑建立专项经费,对于这些优质课程和教师进行支持,调动学校、学院特别是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把跨校选课学分互认落在实处。

  跨校选课学分互认,实现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共享,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是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方面。要站在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高度,加强制度设计,做好相关规划,制定具体举措。发挥学校的主体作用,积极有序推动跨校选课的范围逐步扩大;充分发挥学术机制,完善学分互认的办法与规则;发挥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协调和管理职能,加大经费保障和政策倾斜;以学生学习和发展为中心,完善教学与学生管理制度,调动学校跨校选学的主体追求。

  梦虽遥,追则能达;愿虽艰,持则可圆。我国高等学校的跨校选课学分互认还处于探索阶段,更需发挥各主体积极性,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高校跨校互选学分互认道路。

  (作者:胡娟、孙秋词,分别系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发展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教育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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