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7月13日召开的新闻通气会提出,无论课后服务还是暑期托管,学校都要发挥好主渠道、主阵地作用。
不久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提出,减轻学生负担的根本之策在于全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做到应教尽教,强化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作用。要鼓励支持学校开展各种课后育人活动,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
据教育部统计,截至5月底,全国已有10.2万所义务教育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同时,不少地方的暑假托管服务措施也纷纷出台。
开展暑期托管是否意味着教师的寒暑假取消了?这是最近社会上讨论得最为热烈的话题之一。今天,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给出了答复:“这样的说法是没有依据的。”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要统筹合理安排教师志愿参与托管服务的时间,依法保障教师权益,既要保障教师暑假必要的休息时间,也要给教师参与暑期教研、培训留出时间。
吕玉刚说,对志愿参与的教师应给予适当补助,并将志愿服务的表现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
吕玉刚还指出,在鼓励教师志愿参与暑期托管服务的同时,也要调动、支持社会专业人士参与托管服务工作。既可以把社会志愿者引到学校来,和老师一起为学生提供暑期托管服务,也鼓励社会志愿者积极承担社区、共青团、妇联组织的托管服务。
“比如海南三亚,在组织暑期托管时就吸引了许多大学生志愿者来参与,这也是大学生的一种社会实践活动。”吕玉刚说。
《通知》要求各地要从本地实际出发,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积极承担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同时,教育部门还应积极会同共青团、妇联、工会、社区等组织,通过多种途径开展形式多样的暑期托管服务。
也有家长担心“暑期托管变成第三学期”。
“这种提法也是不符合实际的。”吕玉刚说,一方面,学校的托管不是学生暑期生活的全部;另一方面,托管服务的内容也不同于正常的学期教育教学内容。“假期不能把孩子们全圈在学校里,还要让他们走向更广阔的天地。”吕玉刚说。
北京市教委副主任丁大伟介绍,北京市已经启动暑期托管服务,从7月19日开始至8月20日结束,共分为两期,每期12天。
这样的安排既给有需要的学生提供了暑期的托管服务,也给学生留出了自由时间。
《通知》提出,托管服务应以看护为主,确保学生能够得到充分休息。学校要开放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资源设施,合理组织集体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等。还要积极拓宽资源渠道,充分利用当地红色教育基地、博物馆等社会教育资源,积极吸纳大学生志愿者、社会专业人士等参与学校托管服务,使学生更好地利用暑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有专家提出,假期托管要解决低龄学生暑期“看护难”问题,但不能满足于此,而是要以学生的健全成长为目标,也需要以此为标准对托管服务进行规划、实施、选择和要求。
“假期托管的对象是鲜活有个性并处在成长中的未成年人,前提应该是保障安全,但又不能止于保障安全。”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指出,家长、托管方和管理方都必须明确,家长是托管服务的间接对象,为家长解难不是最终目标;学生是托管服务的直接对象,学生的健全成长才是最终目标,是比安全更高层次的需求和要求,不能本末倒置地为了安全而忽视、压制学生的健全成长。
另外,教育部提出学校提供了暑期托管服务并不意味着家长就可以“一推了之”。“我们希望家长能够更多地陪伴孩子,让孩子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吕玉刚说。
除了寒暑假,课后“三点半”问题也是中小学生学业负担重的另一重要原因。
长期以来,为了减轻学生在校的学习负担,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小学基本在下午3点半左右放学,而此时大部分学生家长还没有下班,一些家长不得不把孩子送到校外培训机构,于是造成“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的现象。
在今天的会上,教育部相关负责人提出,各地各校要将课后服务作为解决家长“急难愁盼”问题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来抓,要确保今年秋季开学后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并努力实现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
为了保证课后服务时间,教育部将在各地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结束时间要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对家长接孩子还有困难的学生,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教育部同时要求,学校要结合办学特色、学生学习和成长需求,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开发设置多种课后服务项目,切实增强吸引力和有效性。
对于部分家长提出的希望课外服务提供“培优补差”的要求,吕玉刚回应,课后服务要更好地为学生们提供多种途径的学习、兴趣、拓展活动。他提出,课后服务要做好4件事:指导学生认真完成好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帮扶指导答疑;对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拓展的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阅读活动、社会实践、劳动实践、兴趣小组、社团活动。
“把这4件事做好,对于学生全面发展是非常有意义的。”吕玉刚说。(记者 樊未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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