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微光”点亮法治课堂
2026-06-25 09:14:33来源: 中国教育报 责编:卢家傲

  面对青春期的学生,怎样把法治故事讲清楚、把法理讲明白,让法治信仰在学生心中生根发芽,这是所有法治教师需直面的问题。教师要用法治的“温度”化解学生的认知困惑,以法治的“智慧”引导学生形成价值认同,让法治的“精神”照亮学生的成长之路。

  用法治的“温度”化解学生的认知困惑。法治课如何引导学生形成理性的法律认知,首先需要化解学生的认知困惑。如在了解依法行使权利的内容后,有学生结合课前校园调查中“网络言行是否应受法律约束”的问题,提出是否可以运用法治思维分析网络发言的边界。教师引导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围绕“微信群调侃是否构成名誉侵权”这一议题,开展“模拟法律咨询”实践活动。各小组分别扮演咨询人、法律志愿者、记录员等角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名誉权、隐私权的相关规定,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校纪班规,分析具体言行是否越界、如何合法表达意见、遭遇侵权时如何固定证据并寻求救济。活动中,学生主动查阅法条,尝试区分“言论自由”与“侵权言论”的界限,并在模拟咨询中形成书面《法律建议备忘录》,提交班级作为网络文明公约的修订参考。这一过程使法治从抽象原则转化为学生处理日常网络交往的具体准则,在解决真实困惑中自然生成法治意识。

  以法治的“智慧”引导学生形成价值认同。法治思想内化需要通过践行,逐步形成坚定的法治信仰。在以“见义勇为”为话题的法治课中,教师结合真实案例提出问题:见义勇为有何价值?你认为见义勇为牺牲后的补偿,是否使见义勇为变了味儿?如果遇到正在进行的违法犯罪行为,青少年如何见义勇为?通过问题串的设计,引导学生感悟见义勇为对国家、社会、公民所展现的独特价值,以及它如何成为照亮社会文明的价值底色。同时,通过层层追问,引导学生根据宪法精神以及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对正当防卫、紧急救助的相关规定,理解见义勇为补偿权,深刻感悟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典的缘由——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民法典的精神灵魂,体现了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治国理念。此外,还要激发学生懂得如何见义勇为,更要见义智为。法治本身是有生命力的,教师通过丰富的案例叙事和具有思考力的问题,引发学生的深度思考,深化法治价值认同。

  让法治的“精神”照亮学生成长之路。法治课的目的,不仅在于“导入”,更在于学生的“输出”,因此法治课需要学生的深度参与。教研组在初中部积极开展“法治主题”学科活动,通过“宪法知识快问快答”“艺术‘典’亮生活”作品展等活动,引导学生用诗歌、绘画、书法等作品诠释法律。当学生以游戏方式参与法治课学习时,法律条文已不再是外在于他们的知识,而是内化为他们理解世界、表达情感的方式。学生通过艺术作品分享与新闻回顾,感受法律背后的社会温情与民生百态,进而为全班营造学法、守法、懂法、用法的氛围,引发高阶学习,唤醒学生的内省,指向核心素养。

  法治课是校外与校内、课堂与生活、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教师需要关注学生成长,为学生的全面成长构建法治课堂。如果说,学生内心有一束光,那法治课教师本身也是一束微光,使命是用专业、用智慧、用情怀,去点亮学生的美好生活,让法治的种子在他们心中生根发芽,最终汇聚成照亮社会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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