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的改革方向是进一步将蛋糕做大,面向未落户常住人口子女群体扩大公办学位总量
健全区域内及区域间教育公共服务随人走的保障机制,探索构建适应公办学位资源随人走的政策支撑和要素保障体系
近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有关工作。会议要求,着力解决未落户常住人口急难愁盼问题,完善随迁子女教育政策。会议强调,要科学有序、因地制宜推进各项举措,构建适应公共服务随人走的政策支撑和要素保障体系,按照常住人口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加强服务事项协同经办,不断完善有利于流动人口连续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共建共享政策。
《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提出,健全与人口变化相适应的基础教育资源统筹调配机制。根据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2020年我国流动人口数量即已达到3.76亿。如何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提供满意的教育是人口流动背景下的新命题。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部署,对于推进“公共服务随人走”,实现基本公共服务从“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的全覆盖具有重要意义,是一个实实在在的新年民生礼包。
近年来,中央和地方教育及相关部门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扩大教育经费投入,通过扩大公办学位供给、政府购买民办学位等途径,为随迁子女在常住地享受公办教育资源提供了有力保障。当前,全国范围内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含政府购买学位)的比例已超过97%,意味着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基本都能在家门口享受优质普惠的公办教育资源。在此基础上,未来的改革方向是进一步将蛋糕做大,面向未落户常住人口子女群体扩大公办学位总量,更好地满足其在常住地接受教育的需求。
推动教育公共服务随人走,为未落户常住人口提供普惠且有质量的教育意义重大。这不仅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也是更好支撑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的要求。按照常住人口实际需求进行公共教育服务资源配置的原则,将教育公共服务供给逐步与户籍脱钩,有助于解决未落户常住人口急难愁盼问题,能让优质普惠的公办学位资源惠及更多未落户常住人口子女,从而促进教育公平。对包含教育服务在内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进行改革,探索教育公共服务随人走的有效机制,也是教育治理能力提升的重要内容。
为保障未落户常住人口子女教育公共服务资源供给,未来在持续加大教育财政支持力度的基础上,可在制度设计方面进行进一步优化,综合考虑三方面因素进行方案设计。
对本地区常住人口数量进行动态监测和科学预测,为健全与学龄人口变化相适应的学位资源统筹调配机制提供数据支撑。可通过教育及其他相关部门合作,建立本地区学龄人口变化数据库,并健全监测预警及数据共享机制,科学预测并实时监测户籍和非户籍常住人口中的义务教育适龄人口数量。将以上数据作为当地学校布局调整和学位供给方案的重要依据,结合现有公办学位存量及新建或扩建学校的学位增量情况,合理调整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供给方案。
健全区域内及区域间教育公共服务随人走的保障机制,探索构建适应公办学位资源随人走的政策支撑和要素保障体系。上述保障机制设计应着眼于公办学位资源在同一行政区域内部和不同行政区域之间的有效流动,突破特定学区和行政区域的限制,实现教育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的有效整合。学位资源供给还应通盘考虑师资、经费和设施等基本资源要素间的有效整合,做好人、财、物方面的机制配套。
此外,在义务教育阶段应突出公办学位保障的充足性和普及性,优先在未落户常住人口集中且学位供给紧张的区域,通过改建、扩建或新建学校等方式,以及政府购买民办学位的方式增加学位供给。在高中教育阶段,扩大优质职业教育学位资源供给,确保新增学位中职业学校学位的比重。完善未落户常住人口子女各阶段入学及升学过程规范,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的教育权益。
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需求,是我们办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面对人民群众复杂化、多样性、小切口的教育需求,必须深化改革,不断提升教育公共服务的普惠性、可及性、便捷性,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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