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小时”如何全面高质量落地——专家解读《关于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计划的意见》
江苏省海安市城南实验小学学生在操场上跳橡皮筋。资料图片
近日,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计划的意见》。《意见》提出,到2027年,以义务教育阶段为重点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要求全面高质量落实。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学校体育时间上的重大突破,是过去学生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一小时的延续,更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学生体育时间的新增量。”首都体育学院教授刘海元认为,这一目标的设定和实施,在我国学校体育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以下简称“2小时”)如何“全面高质量”落地?《意见》对此作出哪些部署?各地有哪些实践探索?记者就此采访多位专家。
时间怎么挤?统筹课内外、校内外
“《意见》‘充分保障体育时间’的要求,戳中一线办学的痛点,体育时间无刚性保障,‘以体育人’设想便是空中楼阁。”湖南长沙高新区虹桥小学校长周琳说。
如何保障每天不低于2小时的综合运动时间?《意见》提出,基础教育阶段要统筹课内外、校内外。比如,课内按照规定课时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课外充分利用课间开展体育活动,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校上下午各安排一次不少于30分钟有质量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把体育作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的必要内容。校外建立校家社协同机制,鼓励支持学生与家长形成共同体育爱好,开展家庭亲子体育锻炼……
“‘2小时’不是时间的堆砌、拼凑,而是实实在在的学生锻炼时间。”北京师范大学体育与运动学院教授张瑞林认为,在保证体育锻炼时间的同时,还要切实提高体育教学质量。
在切实提高教学质量上,《意见》要求打造学生更加喜爱、更有质效的体育课,让学生立足学校即可熟练掌握至少一项运动技能,养成体育锻炼习惯。
各地各校在推动“2小时”落地中涌现了不少典型经验。比如,湖南长沙虹桥小学以全员体育走班制为核心,开设足球、篮球等四大项目分层教学,确保学生6年掌握一项技能;四川成都天府七中开设约80门体育俱乐部课程供学生选择,并打造“周周有比赛、人人能参与”的活力校园,让每名学生都能在运动中释放压力……
在张瑞林看来,目前全国各地全面部署推动“2小时”,着手改革试点,为加强学校体育作出了有力探索,使得“2小时”成为可执行、可落地的新政策和新机制。
体育课谁来教?构建新型体育师资队伍
落实“2小时”对体育师资队伍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四川省教育厅副厅长蔡光洁看来,过去,体育教师目标主要是完成教学任务、提高学生运动成绩。如今,目标更加多元,体育教师不仅要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培养学生体育兴趣爱好,引导学生养成终身锻炼习惯,还要积极参与体育科研、赛事组织等工作,为体育教育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意见》专门就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作出部署,提出构建“新型体育师资队伍”——以专职体育教师为主体、体育教练员为辅助、兼职体育教师(教练员)和社会力量为补充。
“体育教师是学校体育工作的基本保障,面对学生人口规模变化,体育师资队伍不足不能只靠编制配备,而是要进行结构优化、资源整合。”刘海元说。
蔡光洁介绍,四川通过构建多元师资供给体系,破解师资短缺难题。全省1600余所学校设置教练员岗位,发挥专业优势提升学生专项技能;近3年新增中小学体育教师3500多名,引进200余名退役运动员担任专兼职教师;成立全国首个体育教师共享中心,吸纳2000余名专业人才。
《意见》还提出加强体育师资的培养培训、完善激励机制。比如,加强体育教育专业师范生运动技能培养,强化教学实践,鼓励通过公费师范生方式培养体育师资,将教师组织开展大课间、体质健康监测、课余训练、课外活动、指导参赛和走教任务等计入工作量。
场地不足怎么办?打造校内“微运动场”
“随着体育课和体育时间的增加,体育场地设施急需释放更多的空间,场地设施既要有增量,更要挖潜存量,金边银角,地上地下,资源共享非常重要。”刘海元说。
《意见》提出推动场地设施拓展升级,因校制宜推进运动空间升级改造,挖潜拓展校园体育运动空间,鼓励创设小型化运动锻炼场景,打造校内“微运动场”,合理配置体育器材设施。
“这是对校园运动时空的重构,让运动从集中时段、集中场地转向课间课后碎片整合、全域渗透。”重庆市南岸区珊瑚鲁能小学校长王俪嘉认为,只有深挖空间潜力、创新供给模式,才能让学生在可触可及的运动场域中跑起来、动起来、强起来。
珊瑚鲁能小学对校园每一寸土地进行功能再造,在有限的校园空间中创设了体能公园、蹦床公园、轮滑公园、定向越野公园、射击公园、AI智慧体能公园……“我们希望,每名学生都能在适配的空间里找到热爱的运动方式。”王俪嘉说。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