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来临,又到了中小学生出行的高峰期,道路交通压力也相应增大。在享受假期的同时,交通安全不容忽视。公安部曾经公布的一组数据显示,在涉及中小学生的交通事故中,每年7、8两个月的事故占比超过1/5。暑假出行,有哪些交通安全领域的风险和注意事项?应该如何防范?针对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交通管理部门。
勿让未达法定年龄的孩子骑车上路
道路上车水马龙,不时还有大货车经过。一旁的非机动车道上,4个少年正在兴奋地骑行,骑车时还不时嬉戏打闹……前不久,在安徽省合肥市新海大道与铜陵北路交叉口,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发现这一危险情形后,随即将少年们拦下。经询问,他们的年龄均未满12周岁。民警现场为孩子们讲解了交通安全知识,随后通过电话联系家长将孩子带回。
未达到法定年龄的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安全意识薄弱、应变能力不足,骑行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时,极易造成交通事故,还要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布的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显示,一名15岁的中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被撞伤,导致休学一年。由于未达到驾驶法定年龄,法官判罚受伤中学生需自行承担部分责任。
交管部门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未满12周岁不得骑行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得骑行电动自行车。暑假期间,广大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监护,履行好监护责任,勿让未达法定年龄的孩子骑车上路。
骑车不要看手机、打电话、互相打闹
即使达到法定驾驶年龄,一些未成年人在骑电动自行车时,因查看手机、打电话未注意路况而发生交通事故。分心驾驶不仅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伤害,还要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交管部门提醒:在目前的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分心驾驶造成的。以当前电动自行车最高限速每小时25千米测算,如果看手机3—5秒,就相当于“盲骑”了21—35米。电动自行车后座乘客的突然移动、嬉闹会干扰驾驶,增加事故发生概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五款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时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骑车时看手机、打电话、互相打闹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会让驾驶人对车辆的控制能力降低。同时,驾驶人注意力分散,忽略对路况的观察,显著增加事故发生的概率。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系安全带
交管部门提醒:研究表明,交通事故中,头部是很容易受伤的部位。电动自行车后座无安全带等防护装置,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碰撞或侧翻时,乘员身体直接接触地面或硬物,头部、躯干受伤风险大。而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可将交通事故的死亡风险降低60%—70%。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应佩戴合格的安全头盔,并规范系好安全卡扣。在乘小客车时,也应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的肩带要跨过胸腔,腰带要紧贴髋骨。
不超员乘坐、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
核载7人的面包车,塞满了13名学生;5名少年为追求刺激,同“坐”一辆电动自行车在路上狂奔;违规改装的电动自行车,时速可达80公里……超员、超速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违规行为屡见不鲜。四川省达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宣传法制科负责人周延吉表示,近期发生的涉电动自行车事故中,违规载人(尤其是搭载多人)是主要原因之一,家长搭载多名儿童、青少年结伴同乘等现象在农村地区较为常见。
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的危害不容小觑。电动自行车设计载重有限,超员会大幅增加车辆重量,导致刹车距离延长甚至刹车失灵,紧急情况下易失控。电动自行车大多重心较高、平衡性差,超员后在转弯、避让障碍物或路面不平时,极易侧翻。在电动自行车上违规加装电池、音响或照明设备,可能导致线路“超负荷”,改变车辆结构、制动系统等关键部件,不仅增加驾驶风险,还可能引发火灾。
交管部门提醒:电动自行车可搭载1名12周岁以下儿童;电动轻便摩托车禁止载人;电动摩托车除驾驶人外可搭载1人,但不能搭载12岁以下儿童。搭载6周岁以下儿童时,需加装合格的儿童安全座椅。要保持车辆性能良好,定期检查刹车、轮胎、灯光等车况。不私自加装遮阳伞、改装电机或电池,以免破坏车辆平衡和安全性能。夜间骑行应穿鲜艳或带反光标识的衣物,确保尾灯、反光装置正常,提高可见性。
看护好未成年人,谨防走失
7月2日,在合肥地铁图书馆站,地铁工作人员接到一名家长求助,称其8岁的小孩走失,没带通信设备,也说不清去向。随后,工作人员通过监控锁定小孩已乘上地铁。11分钟后,工作人员在列车上找到小孩,并在最近的车站等待家长。
交管部门提醒:暑假已来临,出行时要看护好家人,不要让未成年人离开视线范围,同时应教导未成年人时刻紧跟家人。夏季高温,驾车出行时,切忌将未成年人独自遗留在车内。驾车离开服务区等交通枢纽前注意清点人数,避免遗落车上乘员。如遇紧急情况,请及时与现场民警及工作人员联系或拨打报警电话。(记者 罗阳奇 李凯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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