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午休是趴着还是躺着,看似不过是睡眠姿势的小问题,但有必要当成一件关系孩子健康成长的大事来对待。今年四川省两会期间,有人大代表提出,希望尽快发起中小学午休“躺睡”工程,以充分保证中小学生午休质量,减少趴睡患病概率。把孩子午休“躺睡”问题当成一项民生工程来对待,这里面是对每个孩子身心健康的人文关怀,更是发展高质量教育的价值取向。
作为成年人,我们应该都有切身的体会:上午高强度的工作后,通过高质量的午休可以消除疲劳,更好地集中精神学习工作。如果不能做到学习与休息的有机结合,不仅学习效果不好,也容易滋生厌学情绪。回顾过去一年,中小学生的校园生活变化很大。作为“五项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睡眠问题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和改善。然而,随着“双减”的落地,课后服务在中小学实现全覆盖,学生的在校时间也相应拉长。如果没有高质量的午休,学生学习状态必然大受影响。
现实中,很多学校的学生午间多趴在课桌上休息。从医学的专业角度来看,趴睡弊端太多:不仅学生的视力容易受损,其手臂、颈部、面部、肺部、脊柱等身体部位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不良影响。这也是很多人急切呼吁推行“躺睡”工程的主要原因。
我们不能否认,因为场地、经费等现实因素,中小学生午休“躺睡”的实现存在重重障碍。但从呵护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出发,我们必须认识到解决这一问题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政府部门要有把中小学生午休“躺睡”当成大事来办的超前意识。民生是大事,但却彰显在一件又一件的小事里。政府把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小事办好,才更能赢得民心。从现实经验来看,解决好学生午休问题的地区,政府层面都有一张清晰的路线图,有教育部门的主动谋划、积极作为、督导落实。就拿场地和经费两件最令学校头疼的事来说,没有政府层面的重视和支持,“躺睡”工程的实施或可能遥遥无期。
“十四五”时期,我国要发展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教育。学校应该给予学生身心舒展的成长空间,告别趴睡的逼仄。推进“躺睡”有效落地,各地教育部门在消除“大班额”后,要不断更新学校建设标准和教育督导内容。既要有对老旧学校和场地有限学校的改造扩容计划,又要在新建学校时将学生午休环境建设纳入提前规划中。
如果缺乏教育部门自上而下的推动,学校是不是就可以对这个问题松口气了呢?一所有人文关怀的学校一定不会这样做,而是会想尽办法服务于学生的现实所需。前段时间,一些学校将教室“秒变”午休室的视频冲上热搜。除了惊叹于定制午休折叠床、改造教室等脑洞大开的做法,更值得我们推崇和效仿的是学校办学的“学生视角”和因地制宜。在午休“躺睡”工程上,学校应该主动思考的是,如何在有限的场地内挖掘“躺睡”空间,而不是面对现实难题一筹莫展或者置之不理。
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学校首先要做好学生睡眠调研和家长动员,最大限度赢得家长支持和社会资助,共同寻找解决方案。在场地有限的情况下,学校一方面可挖掘利用功能教室等潜在空间,引入折叠桌椅等便于灵活操作的“躺睡”设施;另一方面可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身体发展情况,采用不同的午休“躺睡”策略。例如,有的学校将有限的铁架床提供给低年级的学生,高年级学生则利用教室、走廊等空间就地“躺睡”,一些没有午休意愿的学生也可在学校享受午间阅读、休闲服务。
孩子午睡大事的解决,需要家校社协同发力,特别是盘活学校周边资源,弥补学校一时难以解决的空间资源不足问题。现实中,已经有一些学校得到所在社区的大力支持,得以无偿使用学校周边空闲的生活楼实现学生午休“躺睡”。这种将学校的事当成社区的大事来办的做法,值得点赞与推广。此外,社会各界特别是桌椅生产商也应该看到学生的现实需求,加快可用于“躺睡”的移动折叠桌椅研发,帮助学生尽快实现高质量午休。
中小学生的午休睡眠,不仅是成千上万家庭的事情,也应是一项充满温情的关爱工程。为根本改善中小学生的午休质量作出积极与建设性努力,各地政府、学校乃至社会责无旁贷。相信只要从真心关爱中小学生出发,美好的愿景皆能尽快实现。(中国教育报记者 刘钰)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