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智慧”扮靓上海街头巷尾
2021-10-27 14:06:07来源:中国青年报责编:郑思雯

  近期,上海大学生群体中悄然流行起一种接地气的“新潮范儿”——参与社区微更新,“扮靓”自己生活的城市。

  “外来流动人口多,居民异质性较强,老年人口多。”东华大学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学生王沛最近正和同学一起在上海市青浦区白鹤镇调研,他们打算根据这里的居民特点和需求,把镇上的公共空间改造一番,“激活街区灰色地带”。

  新的北门街,灵活嵌入了绿地和公共服务设施,植入了智慧城市理念,成为一处老少皆宜的活动场所。

  而在上海市徐汇区愚园路,这批以时尚设计能力见长的学生还策划了“故事商店”的IP,将艺术策展融入社区运营和微空间更新;在长宁区武夷路,他们开展了“低碳武夷路”主题社区活动,从而实现街区生态再造;在虹桥机场,他们重建了机场新村的“白房子”,开展“采访日、拍照日、入库日、展览日”等不同主题的社区艺术互动,深度挖掘机场周边的“社区遗产”。

  位于上海市杨浦区大学路上的创智农园,是同济大学师生团队参与设计的。这里原本只是一处废弃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如今既有小菜园,又有一个温馨的活动小屋。大学生定期到小屋来为周边居民提供社区活动类服务,比如英语绘本故事表演、观察种子的生长、为自己缝一粒纽扣等。

  “亲子活动最受欢迎。”创智农园社区规划师助理赵洋说,创智农园的建设及其后期运维,直接拉近了附近居民之间的距离。2019年4月中旬,创智农园隔壁、政立路580弄小区开了一扇小铁门,红底黄字的“睦邻门”横批下,有一副对联:“同心同德同心圆,共建共享共同家。”

  社区居民在创智农园里,投票决定由居民共同筹资在社区里开了这样一扇门。门开后,居民去地铁站和公交站都更近了。“看上去只是一件小事,但这是青年参与后,营造的新型社区状态。”赵洋说。

  据悉,上海杨浦区在全市范围内首创“社区规划师制度”,邀请12名来自同济大学规划、建筑、景观专业的专家,对接辖域内12个街镇,让这些高校里的规划大师,带着自己的学生团队走进弄堂深处发挥专业实力。

  设计师潘彦芹团队为杨浦区翔殷路491弄住宅小区设计了一个“大象亲子乐园”。乐园里,既有亲子生态种植园,又有垃圾分类科普区,还有大龄、低龄儿童游戏区等。乐园的建设,给这个以老人、儿童居多的老旧小区带去了活力。

  据悉,这些社区规划师及其团队要定期与所结对的街镇沟通,对几类空间进行摸排和分析,包括亟待改善的老旧社区,具有提升优化潜力的社区公共空间、街角街边公共空间、社区慢行系统等,并结合居委会及居民诉求提出设计方案。如今,在上海,艺术正走进社区,社区里的公共场所成了“15分钟社区生活圈”的主要承载地。

  黄浦区瑞金二路街道里,有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始发地——位于南昌路上的《新青年》编辑部(老渔阳里2号)旧址。在得知该街道准备重新打造这片美丽街区时,上海大学上海美术学院的师生们“坐不住了”。他们主动与街道联系,校企联动为南昌路的改造出谋划策。

  上海大学上海美术学院建筑系的师生团队对南昌路进行了深入的调研,根据街道和民众的诉求,选定了一处沿街的老旧变电站作为首个“街区针灸”的对象,将其更新改造为南昌路人文内涵交流的窗口。

  该变电站位于南昌路东段,街道界面陈旧简陋,管线暴露,与周边的历史建筑风貌不协调。大学生的设计稿一改再改,从林风眠的写意山水画出发,最终确定以徐志摩的诗歌作品《偶遇》为灵感的字符形态,运用线、面、体等几何元素,将“偶遇”二字中的“亻” “辶” 和“禺”三个部分巧妙组合,融入南昌路历史建筑的符号语言。

  最终,这些字符变身为行人休憩的座椅;用八国语言诠释的“偶遇”融入其中,体现具有国际化视野的、开放共享的街区文化;最后将南昌路的文化符号——玫瑰花图案引入作为设计的点睛之笔。(记者 王烨捷)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