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4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3年,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显著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校外培训行为全面规范。
在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方面,上海提出健全作业管理制度、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加强作业完成指导等措施。强调要促进教、练、考一致,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小学三至五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
在推进校内课后服务全面覆盖上,实施意见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不少于2个小时、结束时间一般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初中学校可探索在工作日晚上开设自习班。支持学校统筹实行教师弹性上下班、调休等措施。
实施意见提出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的多项措施,包括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并统一登记为双重管理的非营利性机构;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外资不得控股或参股学科类培训机构等。同时明确,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线下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
在强调加强面向未成年人的校外培训广告管理,严肃查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的同时,实施意见明确,统筹做好面向3岁至6岁学龄前儿童和普通高中学生的校外培训治理工作。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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