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广大家长需求、着力解决学生放学后、寒暑期“看护难”问题,各地以多种形式开展小学生校内托管服、爱心公益服务等工作。新华社发
为满足广大家长需求、着力解决学生放学后、寒暑期“看护难”问题,各地以多种形式开展小学生校内托管服、爱心公益服务等工作。新华社发
为满足广大家长需求、着力解决学生放学后、寒暑期“看护难”问题,各地以多种形式开展小学生校内托管服、爱心公益服务等工作。新华社发
四川成都市武侯区龙腾社区暑期托管班,开展内容丰富的特色活动。新华社发
【专家视角】
大江南北,暑假模式陆续开启。然而,对于今年这个暑假该怎么过,学生、家长、老师都有些不知所措,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在“双减负”治理下,线下教育培训机构基本退出暑假市场。双职工的父母把孩子放在家里不放心,即使有老人或保姆帮忙在家管孩子又担心孩子的学习没人管。此时,教育部门伸出校园托管的援手,但目前来看,参加者并没有想象的踊跃,而部分老师还缩短了假期,效果有待评估。此情此景,也让我们有机会从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视角,以切身体会来审视长久以来的家长教育焦虑,理解这种焦虑,并举全社会之力解决它。
家庭、学校、社会教育缺乏有机联系和互动
当前,我国已建成世界上最庞大的教育体系,教育资源极度匮乏的局面得到了根本改变,民众普遍享有更多、更好的教育机会。然而,与教育发展相伴而来的教育焦虑却与日俱增,其中家长的教育焦虑最甚。当下家长教育焦虑的原因是什么?除了人们通常所说的家长的教育需求“水涨船高”、教育发展的“内卷化”趋势以及“应试主义教育”依然大行其道等解释之外,笔者认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构成的“大教育体系”是理解家长教育焦虑现象的重要背景,家校社关系现状是审视家长教育焦虑的重要出发点。当前,家庭、学校、社会三种教育关系的现状是什么样呢?
家庭教育:在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的夹缝中生存。
我国家庭教育具有悠久的历史传统,然而伴随现代社会对学校教育价值的推崇,家庭教育在实施过程中面临着学校教育的挤压,逐渐成为学校教育的延伸。不少家长在子女教育过程中,过多地将精力放在学校交代的任务上,诸如检查孩子的学校作业、督促孩子学习以及完成学校布置给家长的任务。家庭教育呈现出“学校化”,成为学校学科教育的延长、家长异化为应试教育的陪练等现象。此外,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的界限也存在模糊不清的现象。当前,社会培训/课外辅导/课后托管已经成为我国城市家庭中一个比较普遍的教育选择。在家长热衷选择这些社会教育的过程中,出现了社会教育代替家庭教育的倾向。在竞相追逐给孩子报各种培训班的过程中,家庭教育的内容逐渐被“接送孩子上培训班”“陪孩子一起上课”“培养孩子兴趣特长”等活动所代替。总之,家庭教育的空间一定程度被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所充斥,家庭教育被挤压成“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如果去除掉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当前的家庭所实施的教育内容呈“空心化”。
学校教育:在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挑战中无所适从。
近现代以来,教育的重要性被越来越多的人认同,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家长们在教育方式上逐渐经历了由“放任自流”向“精心栽培”的转变。近年来,我国大多数家长也开始追求“精心栽培”教育。秉承精心栽培教育的父母竭尽所能地为子女寻求更好的教育机会和资源,择校热、学区房等社会现象背后体现了广大父母对优质学校价值的高度期望。另一方面,社会教育的发展对学校教育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本应以“非学历教育培训”为主业,作为“学校教育的补充”并在“满足中小学生选择性学习需求、培育发展兴趣特长、拓展综合素质具有积极作用”的校外培训机构,却逐渐背离初心,偏离既定轨道,甚至成为学校教育的干扰者。然而,面对家长和社会培训机构带来的挑战,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2019年的一项调查显示,学校的应对相对被动:一方面,在学校管理者和学校教师看来,家长们“精心栽培”教育目标不应诉诸学校,家长应该承担起主要责任,不能对学校抱不切实际的预期;另一方面,面对社会教育给学校教育教学带来的负面影响,学校管理者和教师感到无力去改变现状。
社会教育:深陷“影子教育”的定位而难以自拔。
当前我国基础教育生态环境中,校外社会教育已经成为一支重要的力量,然而当前校外社会教育的真实价值未能充分展现。首先,社会教育从属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不同于学校教育,它在内容和形式上应具有相对独立性。然而,当代社会,社会教育仅是作为学校教育的影子而存在。“影子教育”概念即强调了各类社会教育对于学校教育的依附性,社会教育只对学校教育强调的、重视的内容产生回应。其次,家长对校外社会教育作用评价远远低于其对社会教育的投入热情。由于秉承精心栽培教育观念,当代家长普遍重视校外社会教育的投入。但是,评价家校社三者对孩子个体发展作用时,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2019年的调查表明:家长们仍然认为学校教育才是最重要的;即使是在兴趣特长的培养上,校外培训机构的作用也排在学校和家庭之后。由此可见,以社会培训班为代表的社会教育尽管为学校所催生、受家长追捧,但是其实际作用并未被学校和家长所认可。这里就出现了两个吊诡的现象:对社会教育作用评价不高的家长们却乐此不疲彼地追逐着各类社会教育;同时,对社会教育作用负面评价的学校无形中却助长了社会教育的发展。
家长教育焦虑从不确定性中产生
无论是家庭教育的学校化、还是在社会教育中“随大流”地追逐、抑或是在学校教育选择上的极端化(“择校热”),其背后共同的关键词是家长的“教育焦虑”。从社会心理学上来看,焦虑源于人们对不确定性的感受。上述关于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三者关系现状的描述表明,当前我国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之间虽然彼此渗透、交织,但是三者之间缺乏有机联系,存在诸多不良互动关系,编织出的是一张充满不确定性的“网”,身处其中的家长感受到教育焦虑不言而喻。
家庭教育中家长的主体性不足造成家庭教育空间被挤压,为家长盲目的教育焦虑埋下伏笔。
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以促进其健康成长为目的的引导和影响。其内容和形式有别于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然而,从家庭教育“夹缝中生存”的状况来看,家长对“家庭教育”的理解和实践还未脱离“学校中心主义”,大多数家长依照学校的标准去开展家庭教育、选择社会教育。归根结底,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性”不明确,未意识到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边界,也未意识到自己在孩子成长中独特的地位和作用。从这个角度而言,被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所裹挟的家长,其教育焦虑带有很大的盲目性。
学校教育的强势地位和“不作为”强化了社会教育的发展,间接助长了家长的教育焦虑。
学校教育在三类教育中目前处于核心地位,无论是家庭教育的内容还是社会教育的形式都因学校教育而起。然而,如何引导家庭教育、如何看待社会教育,学校基本上处于“隐身”状态。家长是否应该选择社会培训、选择什么样的社会培训内容?对此学校很少给予正面回答。当学校三缄其口,不表明其对社会教育态度时,广大家长只能“随大流”地跟风去报班,社会教育机构则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去开展营销,赚得盆满钵满。
更为重要的是,当前社会教育的野蛮生长与学校教育的“退出”有一定关系,这同样凸显了学校教育的“不作为”。在“减负”“治理教育乱收费”“校园安全”等一系列教育改革过程中,学校的教育职能在某种程度上呈现弱化。例如,不少校长、教师认为学生兴趣的培养、个性化教育是家长的责任,家长对学校抱有的相关预期不切实际。其实个性化教育一直以来都是学校的重要功能,也是学校教育改革的重要目标。需要引起我们反思的是,当前教育改革中,赋予学校更多职能的同时,也弱化了学校不少必要的职能;在教育改革中,学校的教育职能不能因改革的名义而弱化,更不能成为学校不作为的借口。
社会教育在野蛮生长中偏离了教育属性,催生、利用家长的教育焦虑成为其赖以生存的重要手段。
社会培训机构遵从市场法则,追逐的是利润最大化,特别是在当前市场监管不充分的背景下,社会培训机构处于一种野蛮生长的状态。家长的教育焦虑是其成功经营的基础,“贩卖教育焦虑”甚至成为一些社会培训机构的营销策略。在此背景之下,社会培训机构的“教育属性”日趋淡化,作为教育服务的重要主体始终不能摆脱“影子教育”的附属地位,其独特的价值难以发挥。这形成一个恶性循环,社会教育逐利的市场行为使其丧失独立性,在淡化“教育属性”的过程中,家长的教育焦虑则成为其巨大的“商机”。
家校社良性互动才能破解家长教育焦虑
在当前整个教育生态体系中,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三者的地位和功能缺乏清晰的定位,当三者发生交互影响时,家庭教育空间被挤压、社会教育偏离教育属性、学校教育的不作为等一系列现象随之发生。身处其间的家长们无所适从、感受到一系列不确定性,家长的教育焦虑由此而生。因此,构建家校社良性互动关系是破解家长焦虑的重要途径。
构建家校社良性互动关系的关键是确立“大教育观”的发展理念。长期以来,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主要围绕学校教育展开,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定程度上从属于学校教育。这一狭义的教育发展观已经不适应我国教育生态结构的变化。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各有独立价值,它们之间彼此关联、相互成全,共同营造出个体发展的生态环境,这即是一种“大教育观”。只有当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建立起良性互动关系,共筑为一个有机整体,才能形成教育合力,教育领域中的不确定性才能减少,家长的教育焦虑也才能得到根本缓解。(作者:王东,系首都师范大学家庭教育研究中心副主任、副教授)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