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召开“推进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座谈会
2026-09-21 09:22:29来源: 中国教育新闻网 责编:卢家傲

  9月16日,教育部召开“推进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座谈会,同全国人大有关部门和提出相关建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就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交流研讨。会前,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怀进鹏会见了参加座谈的全国人大代表。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总督学王嘉毅主持座谈会,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许安标,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座谈会上,五位全国人大代表围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作了发言。

  会议指出,近年来,教育系统深耕课堂“主阵地”、建强育人“主力军”、拓展实践“新路径”,推动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取得积极成效。下一步,要以办理本次重点督办建议为契机,持之以恒做好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后半篇文章”,统筹推进全国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好“九五”普法规划,增强大中小学一体化法治教育系统性和规范性,加强教材读本和师资队伍建设,完善协同工作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的良好局面。

  会议强调,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凝聚合力、久久为功,进一步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健全“督”“办”联动机制,加强与代表沟通,推动代表建议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落实普法责任制,让法治信仰在青少年心中扎根。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