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清朗·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专项行动启动 为期4个月,分两个阶段开展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近日,中央网信办印发通知,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启动为期4个月的“清朗·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分两个阶段开展。第一阶段为“清朗·2026年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抓住暑期这一关键时间节点,聚焦信息内容生产传播全流程、全链条,集中力量整治网上涉未成年人乱象问题,防范化解各环节潜在风险隐患,为未成年人欢度假期营造健康安全的网络环境。第二阶段为“清朗·整治侵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专项行动,从严从细排查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类乱象问题和突出风险,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规范网上信息内容呈现。
据悉,第一阶段将重点整治发布、互动、营销三个环节的突出问题,包括:编造毒动画,利用AI技术恶搞经典动画形象,刻意放大暴力恐怖元素;利用“预售享优惠”等话术诱导未成年人转账汇款,实施网络诈骗等。第二阶段着力规范三个方面:一是规范平台推荐行为。按照《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相关要求,持续排查平台推荐不良行为、不良价值导向、不当使用未成年人形象以及侵犯未成年人隐私等信息的问题。二是规范学习教育板块。督促平台对经典儿童动画等内容采取更严格的审核标准,严处借“启蒙早教”等标签发布不良导向内容的网络账号。三是规范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排查未成年人模式进入、退出核验情况,模式下是否存在诱导打赏、投票打榜等易沉迷功能,模式下是否存在不良导向内容等情况。
中央网信办有关负责同志强调,开展专项行动是保护未成年人网络合法权益、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各地网信部门要持续跟踪把握涉未成年人网络乱象的具体表现和最新动向,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强化违规处置和警示震慑,有力净化未成年人上网环境。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