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先赋权后行权” 成果作价不低于70%奖励团队 北京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破障”
2026-04-08 10:50:57来源: 中国教育报 责编:杨芸菲

  中国教育报讯(记者 施剑松)北京市政府近日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关于促进首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让更多高校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产业一线,将首都高校的科研优势更充分转化为京津冀产业的创新优势和发展动能。

  《若干措施》经北京市委教育科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印发,共设五大板块、18条举措。北京市教委副主任张耀天介绍,为了让成果“能转化”,针对高校科研与产业需求“两张皮”依然存在的问题,将依托首都高校重点产业产教联盟构建“企业出题、高校答题、市场阅卷”的闭环生态,通过校企联合基金、“揭榜挂帅”等方式,引导高校直面企业的真问题,将校企共有专利视为已转化成果。同时,改革校内评价导向,明确要求高校不得将专利申请和授权的数量纳入人才评价、职称评定、聘期及年度考核,转而建立专利申请前产业化评估和年度盘点机制。

  为了让成果“易转化”,《若干措施》进一步破除制度障碍,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重点推广“先赋权后行权”模式,经学校简要评估指导后,“赋权”科研人员先行使用职务成果创办企业,快速进入市场化验证进程,待企业发展成熟后,再按约定办理入股、转让等行权手续。落实职务成果单列管理,对职务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所形成的股权保值增值进行整体性监测。完善收益分配机制,明确成果作价投资不低于70%的股权奖励给成果完成团队。

  为了让成果“畅转化”,针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缺乏体系化、组织化、专业化平台的问题,北京市在教育部指导下,高标准建设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提供从概念验证、中试熟化、场景促进到产业孵化的全链条服务,同时建立“一高校一团队、一院系一小组、一教授一专员”的工作机制。通过市区联动和“拨投结合”设立概念验证资金和专项投资基金,突出“投早、投小、首投”。

  为了让成果“快转化”,针对科技成果转化队伍规模、保障、激励不足等问题,《若干措施》健全高校科研人员在岗、离岗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保障机制,明确转化实绩要纳入考核。同时,推动高校健全“转化专业技术职称”专门序列,为技术转移人才畅通职业发展道路。建设北京科技商学院,实施项目制、实战化培养。打造“京彩大创”等创新创业品牌,鼓励高校依据学位法相关规定,将转化效益好且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师生共创项目,视为授予学位的实践成果。

  为了让成果“优转化”,北京市推动首都各高校建立主要领导牵头科研和成果转化工作,并由同一位校领导统筹的高校内部工作体系。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纳入教育两委对高校的相关考核评价,将落地京津冀的成果转化成效作为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形成“成效挂钩资源”的动态配置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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