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推行全省义务教育“阳光分班” 秋季学期在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实施
近日,湖南省教育厅印发通知,明确从2026年秋季学期起,全省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全面实行“阳光分班”,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维护教育公平,构建良好教育生态。
“阳光分班”覆盖全省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完全中学)的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以及起始年级少于两个自然班的学校除外。分班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属地负责、各校实施,严禁学校通过组织入学考试等方式分班,严禁举办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严禁在分班过程中暗箱操作、优亲厚友。
根据安排,2026年6月底前,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招生实际,制定“阳光分班”工作方案,明确分班时间、地点、具体办法,并通过官网、官微等渠道提前向社会公开。学校应按照“结构合理、力量均衡”的原则,提前组建起始年级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团队,并在校内公示。
8月底前,各校要按照随机确定学生、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团队)方式组建班级;要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分班,分班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人员、责任督学、新生家长代表及媒体代表等现场监督,过程性资料要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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