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全民阅读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对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书香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各项制度安排的落地生根,阅读设施将更加普惠可及,阅读内容将更加优质丰富,阅读服务将更加精准高效
2026年2月1日,《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我国全民阅读工作从文化倡议、活动组织迈入法治化保障、体系化推进的新阶段,让全民阅读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对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书香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的颁布实施,是首次以行政法规形式确立了全民阅读在数字时代的战略定位与治理框架,标志着我国阅读治理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文化强国建设是其中的关键一环。全民阅读作为最基础、最持久、最深入的文化建设途径之一,将其纳入法治轨道,体现了党对文化建设规律性认识的深化。《条例》明确规定全民阅读促进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将党对文化建设的领导具体转化为阅读领域的制度规范与实践遵循,为确保全民阅读事业始终保持正确发展方向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从文明传承的高度审视,全民阅读立法是中华文明连续性、创新性、统一性、包容性、和平性的现代保障机制。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思想文化领域的交流交融交锋日益深刻,保持文明定力、增强文化自信尤为关键。在此背景下,《条例》提出构建覆盖全民、普惠高效的阅读促进体系,特别强调“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四项原则。“公益性”确保了文化教育产品的公共属性,防范过度市场化可能带来的价值扭曲;“基本性”确立了国家保障公民基本阅读权利与发展权的责任基准;“均等性”着力推动阅读资源向农村地区、民族地区、欠发达地区倾斜,旨在促进文化公平与社会和谐;“便利性”则通过优化设施布局与创新服务模式,最大限度降低公众获取优质精神文化产品的门槛,增强主流文化吸引力与辐射力。这一体系从供给、分配、获取等环节进行系统性规范,不仅能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精神文化需求,丰富人民精神世界,更能在潜移默化中引领阅读风尚、培育审美趣味,有效抵制低俗、庸俗、媚俗文化侵蚀,为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提供坚实文化支撑。
全民阅读承担着思想启蒙、精神滋养、素质提升的多重使命,对增强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具有重要意义。着眼于“投资于人”的战略远见,《条例》旨在通过制度化、系统化的阅读促进,在广大公民特别是青少年心中深植文化自信的种子,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这种通过深度阅读形成的共同文化记忆和价值认同,是凝聚磅礴复兴伟力、应对风险挑战的力量源泉。《条例》特别关注少年儿童、农村地区、民族地区的阅读保障,着力弥补短板、促进均衡,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通过阅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的战略部署。
着眼数字文明发展大势,《条例》坚持“内容为王”与“技术赋能”的辩证统一,既强调扩大优质出版供给,又支持利用信息技术提升阅读服务的覆盖面和实效性,推动阅读从传统形态向立体化、智能化、沉浸式演进,使阅读服务更均衡、更便捷、更有温度,全面构建一个既注重质量又兼顾公平、既扎根传统又面向未来的现代阅读生态。
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这一多元共治模式能够最大程度动员各方资源,形成推动合力。在机制设计上,《条例》确立了从国家到地方的规划体系,体现了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的路径,既保证了全国一盘棋,又为地方特色探索留出空间。在设施建设上,推动阅读功能融入各类公共文化空间,体现了集约共享、效能优化的资源配置思路。在保障措施方面,涵盖经费支持、税收激励、重点群体服务、城乡文明融合及国际交流合作等多重维度,特别是将“书香城市、书香村镇”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范畴,使全民阅读深度融入社会发展与治理进程,形成了一套系统完备、可持续、可评估的实施机制,确保全民阅读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制度的生命在于实施,随着各项制度安排的落地生根,阅读设施将更加普惠可及,阅读内容将更加优质丰富,阅读服务将更加精准高效。当阅读真正成为每个人的生活方式,当书香弥漫于社会的每个角落,文化自信便将获得更深厚的土壤,民族复兴也将获得更持久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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