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发布教育培训行业广告“15条”禁令 培训机构广告严禁对升学做保证性承诺
2021-05-20 16:00:40来源:北京青年报编辑:杨钧喆责编:

  国际在线消息:近日,有记者从海淀教委获悉,针对“近年来教育培训行业发展势头迅猛,同时也暴露出诸多问题”这一现状,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海淀区教委,出台“教育培训行业广告发布重点内容提示书”,对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及广告发布者做出15点要求。其中,明确要求培训机构广告中严禁对升学、考试、培训效果作出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性承诺。

  根据这15点要求,海淀区对于所有培训行业机构,首先都要求必须“广告主身份真实、办学资质齐全、宣传内容不超出其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并且明确指出广告中严禁烘托、渲染紧张氛围,故意造成学生或者家长的焦虑情绪;严禁发布诱导家长将适龄儿童、青少年送入培训机构,取代义务教育的内容。

  对于广告中的具体用语,海淀区也做了具体的限制要求,包括不得含有“最新通知”“好消息”“新政”等涉嫌诱导点击的描述,不得编造“自学考试即将取消”“考纲变化”“考试难度加大”“学制延长”“加考数学外语”等政策变化用语;严禁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如:保过、一次性通过、免学免考拿学历、双倍提升、短期突破高分、就业有保障、××天速成、真正做到提分、××天逆袭、高中生轻松本科梦等。

  同时,对于广告中的“人员”宣传要素,也做出明确禁令要求,包括:严禁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培训授课。如:命题组老师、阅卷组成员等;严禁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包括:1.广告中不得出现教师的名义或形象(包括演员扮演的教师);2.不得使用学员“现身说法”直接或间接作推荐证明,不得以学员的培训效果作推荐证明,不得从用户评价中挑选好的用户评价进行刻意展示;3.不得使用名师、名校、一线、升学率等字词进行宣传。另外,“未使用过商品或者未接受过服务的”“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不得成为广告代言人。

  对于培训机构的广告推销方式,海淀区也做出了多点要求,包括:培训机构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公益广告除外;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劝诱未成年人要求家长购买的行为,不得含有可能引发其模仿不安全行为的内容;不得在教育培训类广告中出现贷款、学费分期等内容诱导招生;严禁发布虚假内容欺骗、诱导受众,不得发布包含不符合考试制度及学制的内容、严禁贬低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同时,要求广告中表明附带赠送的课程、图书礼包等商品或者服务,必须明示所附带赠送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