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新样态彰显“双减”政策红利
2022-02-17 10:14:17来源: 中国教育报

  近日,新华社报道,这个寒假正在进一步告别“第三学期”的旧有印象,孩子们摆脱了繁重的作业,不用“背着书包在补习班转场”,而大多是在运动场锻炼、享受自由阅读、体验劳动乐趣等。这一喜人现象,一方面与各地教育主管部门的严格要求有关,如严禁教师布置过多寒假作业、严禁各中小学组织任何形式的补课活动等;另一方面是学校积极响应的结果。一些学校为了让学生在寒假实践中学到真本领,在作业设计方面下了很大功夫,布置了既有挑战又有趣味的实践作业。

  从根本上告别“第三学期”,走向素质教育大课堂,寒假生活的新样态其实是“双减”政策全面撬动、持续发力的结果,也反映出社会各界对“双减”政策的认可。学校的积极落实使得家长对“双减”政策不再陌生,并越来越拥护,对孩子发展越来越有信心,逐渐把健康、快乐和童年还给孩子。家庭教育观念也发生着可喜的改变,如有的家长所言,“双减”后,自己本来有些焦虑,但发现孩子反而更自觉了,每件事也能认真投入。从前较少运动的孩子在假期还学会了游泳,在运动中找到了乐趣。

  的确,让更多的中小学生从题海战术中走出来,从繁重而低效的学科培训中解放出来,告别以往以学业为主的假期生活,转而从学科类补习班走向各大场馆、运动场和生活现场,从室内走向大自然,这其实是“双减”政策的初衷所在,也是我国基础教育改革的方向。随着生活方式的改变,中小学生的精神面貌也得到了改变,开启了全方位的加速成长,更有助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我们乐见越来越多的孩子走进自然和社会生活,参加丰富多彩的寒假活动,无论是近距离观察不同种类的树木,在运动场内挥汗如雨,还是自行设计研学路线,参观博物馆、展览馆等,都是在不同场所体验不一样的精彩,收获不一样的知识,真正拓宽了眼界,打开了格局。

  在“双减”政策已见成效的基础上,广大教育工作者还要继续坚持科学的教育观,进一步扎实落实“双减”政策要求。正如教育部在《寒假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中所说,人生如长跑,起步忌冲刺,薄发需厚积。孩子的核心竞争力不能靠填鸭而成,也不能靠灌输而至。“双减”政策也需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坚守正确的轨道,方能发挥长远功效。毕竟改变众多家庭传统的教育观不是一朝一夕之事,引导家长不执念于成绩、不纠结于当下,真正注重孩子身心健康、长远发展,还需要时间。

  现实中,还有一些家庭不敢让孩子闲下来,担心孩子从事体育运动或者参观场馆等会影响学习成绩。对于这部分家庭,需要学校和社会一起努力,创造机会和条件,让家长看到孩子在参加活动后所发生的实实在在改变,进而了解“双减”政策的深意。学校要努力携手家长,共同唤醒孩子的内在动力,培养孩子独立思考的能力,帮助他们把生活的每一天作为了解自我与社会、发现自身使命的过程,如此才算初步完成了学校教育的使命,家庭教育才会因此有更大作为。

  “双减”政策为学校和家庭创造了大有可为的空间,我们需要从寒假的新样态再出发,进一步推动“双减”政策落实落细,切实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统筹利用科普、文化、体育等方面的社会资源,打造良好的教育生态,在家庭、学校、社会紧密配合之下,让中小学生热爱生活、敢于尝试、充实自我成为常态,让阅读、运动、观察思考成为习惯,如此教育便能更有力地托起每个孩子的梦想,真正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作者 钟焦平)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